戏曲表演——四功
“四功”是指戏曲表演艺术中的“唱、念、做、打”。是戏曲演员的基本功。它不仅作为基本功,成为戏曲演员表演的基础,而且作为综合艺术修养,成为整个戏曲表演艺术的核心与支撑,其重要性,也正在于此。
唱腔
唱功是戏曲表演中第一位重要的表现手法,演唱最基本的要求是字清腔纯,节奏准确,以字生腔,以情带腔。最高标准的唱法是达到说的意境,不是为唱而唱,甚至不要给人以唱的感觉,而是以唱来强化唱词的语气,抒发人物的情感。
念白
是与唱功同样重要的表演手段,甚至有“千斤话白四两唱”的说法。一要注意字音的准确;二要掌握吐字发音的正确方法;三要念出白口的抑扬顿挫,要有音乐感和节奏感。
做功
即身段动作的表演,无论一举一动,开门关门,上下楼梯,都要有舞蹈的韵律,有深厚的基本功,要讲究以腰为中枢,从动作规律出发来达到自然和谐。在这个基础上还要注意把技巧动作与人物的身份、动作目的、情感意境结合起来。给人以真实的感觉。
打功
也就是武功,包括翻跟头、打荡子各种舞蹈和高难技巧,如起霸、走边、对枪、下场等。因此必须要有相当的腰、腿、把子的基本功,才能胜任武打表演的需要。武功也要在规范、自如地掌握武功技巧的同时,以武功来表现人物和剧情,做到技不离戏,就是枪来剑往也要打出情感打出语言,而不是单纯的卖弄武功。